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為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提供三日育兒假,將於明年四月起實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三日育兒假除了鼓勵生育,亦平衡了政府部門運作及公務員作為家長的需要,同時希望可幫助解決人手空缺問題。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三日育兒假是家庭友善工作環境措施之一,以及響應政府鼓勵生育,措施反應很好,很多員工都很期待。她指,三歲以下兒童一般尚未入學,在家中需要較多照顧,政府將育兒假訂為三天,已經平衡各方面因素,相信相關僱員放假後,其工作容易補足,不會對運作構成很大困難。當局會視乎措施推出後的效果再作檢討。
施政報告亦提出,政府部門可視乎其運作安排,以及在不影響提供公共服務的前提下,准許公務員在5個節慶日或前夕,包括農曆新年除夕、中秋節、冬至、平安夜、12月31日除夕,選擇當中最多3日提早2小時下班。楊何蓓茵指,這亦是家庭友善措施之一,希望通過相關措施讓公務員有時間準備節慶與家人開心過節,同樣已平衡工作需時,並且影響較低,所以只可提早2小時收工,而非放半日。
楊何蓓茵又指,截至今年6月底,公務員人手約有10%空缺。當局正採取不同措施,包括在大學三年級的學生可以報考公務員。擴展投考公務員資格措施至今有約超過60名學生獲有條件聘書,預計明年任職。相信這些措施持續,可幫助解決人手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