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撐殘奧精英?睇比賽之前,一定要了解殘奧項目分類、分級制度及比賽規則!由於殘疾人士的殘疾程度不一,殘奧會因應運動員不同殘障程度,為各運動項目作出分級,並以不同的英文字母及數字組合顯示,務求達至公平原則,讓運動員能夠與殘疾種類及程度相當的對手比賽。
田徑
田徑分為田項及徑項,是殘疾人運動中類別及級別設置最多的項目,而同一項目的不同級別更有相應的特殊規例。
殘疾人田徑項目運動員分級
視障(T11-13;F11-13)
智障(T20;F20)
腦癱(T32-38;F31-38)
短肢(T40-41;F40-41)
下肢障礙(T42-44、T61-64;F42-44、F61-64)
上肢障礙(T45-47;F45-46)
輪椅組(T51-54;F51-57)
F代表田項,T代表徑項,數字代表類別和級別,數字越低,殘障程度越高
運動員參賽最低標準的限制主要從上肢和下肢肌力喪失的程度、關節活動範圍以及其他運動功能障礙等因素考慮。
比賽規則:
徑賽按參加人數進行最多三輪賽事,包括初賽、準決賽及決賽。
上或下肢障礙及腦癱運動員起跑時,可選不使用起跑器作為起跑方式。
射箭
殘疾人射箭項目分級
ST
W1
W2
以上是根據運動員的身體功能和平衡力分級,運動員可按其所屬級別使用不同輔助工具。
比賽規則:
射箭項目分兩種弓種,分別為反曲弓和複合弓,比賽在戶外進行,射距分別為70米及50米,並分為排名賽及淘汰賽,先在排名賽中以總分高低淘汰賽對手,由分數最高者對分數最低者。
反曲弓淘汰賽需進行5局各3支箭的比賽,以最先獲得6分的箭手為勝利,平手則以一箭定輸贏的玩法判定最後結果。
複合弓淘汰賽進行5局各3支箭的比賽,以15箭的分數總和計算,得分較高者勝出該場賽事。若5局賽事過後2名箭手分數相同,亦是加射一箭決定輸贏,以最接近中心者獲勝。
羽毛球
殘疾人羽毛球於東京2020殘疾人奧運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
殘疾人羽毛球項目分級:
輪椅組有兩個級別 — WH1及WH2
企立組有四個級別 — 下肢組(SL3及SL4)、上肢組(SU5)、短肢組(SH6)
分級根據運動員的活動範圍、肌肉力量矛、平衡和球拍操控等能力分配。
比賽規則:
殘疾人羽毛球使用標準羽毛球場作賽,輪椅及下肢組除外。
比賽分設小組賽及淘汰賽,21分為1局、3局兩勝者為勝。
企立組比賽場地可為木板地或膠地;輪椅組則在木地板進行
硬地滾球
殘疾人硬地滾球分級:
BC1、BC2、BC3及BC4
以上分級根據運動員的身體功能和狀況進行分配。
BC3級運動員需利用管道發球,比賽時有一位助手協助使用管道,但助手必須背向比賽區域,並且不可觀看賽事。
BC1級運動員可用手或腳發球,比賽時可有一位助手,坐在運動員比賽區外,準備協助固定、調整輪椅或拾球。
BC2級及BC4級運動員比賽時則不能有助手協助。
比賽規則:
球賽場地為12.5米x 6米的平滑木地或膠地,比賽最終目的是於規定區域內,將自己的球(6個紅或藍色)盡量投近目標球(白色球),最接近目標球的一方可獲得分數。
比賽分為個人賽、雙人賽及團體賽 —
個人賽:分4局進行,每個運動員每局投6個球。
雙人賽:分4局進行,每個運動員每局投3個球(每方共6球)
團體賽:分6局進行,每隊3名運動員,各投兩球(每隊每局共投6球)
每局比賽均有時間限制,每方的時間從裁判員向計時員示意該方發球起開始計算,直至所發的球停止滾動或滾出邊線為止。
草地滾球
殘疾人草地滾球分級:
視障運動 — B1、B2、B3及B4
肢體殘疾運動員 (包括企立及輪椅組)— B5、B6、B7及B8
B1級運動員視力最弱,B4級相對最好;
肢體殘疾程度以B5級為最高;B8級為最低
比賽規則:
草地滾球在31米x 40米的正方形或長方形的場地進行,又細分為面積相等的賽道,每條賽道的寬度約為4.3米x5.8米。比賽開始時運動員在賽道上鋪下墊子,於墊子上沿賽道中心線發出目標球,然後運動員輪流發出滾球至目標球,最接近目標球者為勝。
國際賽事設個人賽及雙人賽:
個人賽中 — 每名運動員發4球,輪流發出共8球為1局,以先取得21分者為勝
雙人賽 — 每名運動員發2至4球,視障運動員進行15局賽事,肢體殘疾運動員則比賽18局
B1級、B2級及B3級運動員必須帶同指導員作賽,B4級運動員則可選擇是否帶同。
射擊
射擊運動員的分級:
手槍 — SH1級為上和/或下肢殘疾運動員
步槍 — SH1為下肢殘疾運動員,SH2級為上肢殘疾的運動員。
以上兩級再細分為A、B、C三類,以決定運動員比賽時可使用的輔助器材
比賽規則:
根據運動員身體情況,運動員可坐在輪椅或射擊凳子上作賽,同時亦可選擇以站立形式作賽,臥射、立射、跪射的姿勢與規則也有不同的特定要求。
每個小項的比賽都包括資格賽和決賽,共射60槍,資格賽成績最好的前8名運動員晉身決賽。決賽以淘汰賽形式進行;每輪最低分者被淘汰,如出現同分則通過單發比賽以決定最終勝負。
游泳
殘疾人游泳項目分級:
視障(11、12和13級)
肢體殘疾(S1-S10級 – 自由泳、背泳、蝶泳;SB1-SB9級 – 蛙泳;SM1-SM10級 – 混合泳)
智障運動員分為14級
視障運動員以視力喪失程度分級,肢體殘疾運動員以綜合功能分級,數目越大表示殘疾程度越低。
比賽規則:
泳手因應殘疾程度,選擇於比賽時跳台或在水中以一手觸池壁出發。全失明運動員在比賽中接近池壁時(準備轉身或衝终點),可由引導員利用提示棒輕輕敲擊運動員背部作出提示。比賽按分級設有男、女子各泳式單項賽事、接力賽和混合泳。比賽項目距離最長為400米,最短為50米。
乒乓球
殘疾人乒乓球分級
輪椅組(TT1-TT5級);
企立組(TT6-TT10);
智障組(TT11級)
TT1級為輪椅組中殘疾程度最嚴重的級別;TT6級則為企立組中殘疾程度最嚴重的級別。
比賽規則:
殘疾人乒乓球比賽規則一般根據國際乒乓球聯會所定的規則,另附帶一些修改:
— 單打賽事發球時,若球從接發球那方的邊線出界,便需重新發球
— 擊球後,運動員可利用乒乓球桌平衡身體;但擊球前,運動員不能以乒乓球桌面作為支撐或觸到桌面。
保齡球
殘疾人保齡球項目分級:
視障運動員級(TPB1、TPB2及TPB3)
輪椅運動員TPB8級(TPB9及TPB10)
TPB1級的視障運動員視力最弱,TPB3級運動員相對最好;TPB8級為輪椅運動員,TPB9級為下肢殘疾,而TPB10級為上肢殘疾。
比賽規則:
保齡球比賽項目包括單打、雙人、三人及四人賽,每局比賽有10個計分格,首9個計分格有2次投球機會,若第1次投球便擊倒全瓶,該次記分格稱為Strike (全中),結束該次計分格;若第1次沒有全中,則可以再投第2次,如果把剩下的球瓶都擊倒便稱為Spare (補中)。
在第10個計分格中,若第1次投球投得全中,運動員仍可獲2個投球機會(總數3球);如於第二球補中,將再多獲一次投球機會,結束全局(總數3球),一局滿分為300分。 如男女子運動員混合作賽,女子運動員每局可獲得額外10分作為讓分計算總成績,TPB1級運動員參賽時必須戴上眼罩
輪椅籃球
輪椅籃球運動員大部分是下肢截肢和脊柱損傷人士,級別根據運動員殘疾程度給予分值,1分為最嚴重,4.5分則為最輕,每隊5名作賽運動員的級別總分不得超過14分。
比賽規則:
輪椅籃球一般規例與一般籃球運動相同,除了以下規則:
— 運動員每次推動輪椅兩次後,必須拍球1次或作出傳球、投籃
— 比賽時若運動員腳部觸及地面或臀部離開輪椅坐處,均屬違例
輪椅劍擊
輪椅劍擊運動員項目分級:A、B及C三個級別
三個級別中,以A級的殘疾程度最輕,C級最嚴重
比賽規則:
運動員坐在一張已固定於可調較距離及左右對賽位置的金屬架輪椅上,只有上半身可自由移動。當運動員刺中對手,電子計分器會亮燈顯示,經裁判最後決定該次攻擊成功,可獲1分。每1項劍種的得分範圍均有不同。花劍的得分範圍限於上軀幹,而重劍及佩劍的得分範圍則包括腰以上身體任何部分。
個人項目會先進行單循環小組賽,每局3分鐘以先獲得5分者勝,如3分鐘時間屆滿,則以分數領先者勝出。小組賽排名前列運動員將進入淘汰賽,以先取得15分者取勝,賽事以每3分鐘一節,如3節時間屆滿,則以分數領先者勝出。
圖片來源 : 中國香港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HKSAPD 官網